新編國語辭典解釋癖好為「特別的喜好或嗜好」。
我怪癖很多,嗜好也很多,可是若要說起癖好的話,應該是「養寵物」吧?
因為我已經愛養到就算不能養也還是要養的地步。
從小我就很渴望有自己的寵物,
就算是蠶寶寶也是養得寶貝的跟甚麼一樣。
還偷偷養過小烏龜(3次);
撿小狗回家(3次)。
雖然除了小狗以外(因為被媽媽罵沒養到),大部分被我養過的寵物死了一半以上,
我還是非常非常非常喜歡小動物的。
有了拉屎之後,終於破了我「動物黑手指」的詛咒。
(也需要是那麼健壯的一條狗呀!)
在乃乃摸也養了Gucci。
有一隻小小生命在周圍陪著真的是件很開心的事情,
我想我這個癖好會是一輩子的吧?
昨天ReRe還問我說為甚麼都沒幫Gucci拍照,
我趕快去幫他拍了一張!
他真的越來越可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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