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激進co.走得較進,變得激進了。
在陌生的地方,留下了一些prank的痕跡。
雖然不斷有人說:『幹麻欺負小孩子!』或『你們很壞耶!』的笑罵語,
可是從來沒如此做過壞事的我,
卻覺得能夠放肆的為挑動而挑動,
在文字上保留紳士風度,輕描淡寫;
在意義上違背禮義廉恥及網路上的規範,
實在是很好玩,
笑到肚子很痛的好玩。


激進co. 已經接近解散邊緣,
我們討論:


【我們會不會為此下地獄呀?】
大概會吧,
沒理由欺負人,跟無聊燒死螞蟻是同罪吧?
(ps. I have never burn an ant in my life...)


【那以後,爸爸媽媽會不會在天堂等不到我?】
我該寫email跟他們說別等了嗎?
地獄應該不會讓我去天堂看他們,
那該在email裡順便請他們來地獄參觀嗎?
(原來,地獄跟監獄是同等
人文學可以不必再討論地獄的意義。)


總之,釋放心中的惡魔,然後承擔後果吧!


lechatrou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Sony的小相機出名的就是鮮豔的顏色,
不調對比,照片本身就已經亮得可以。
看久了,反白的地方還真傷眼睛。


Photoshop的 Auto-color 二話不說把圖案的對比度降低,
降得還真低呀~ 難道連adobe都看Sony不順眼嗎?



*****


Ada真是個愛動物的大好人,
不管是受虐待的狗,
還是被遺棄的貓,
Ada都會義無反顧的照顧牠們。


我最喜歡愛動物的人了,
所以我喜歡Ada!


反之,我最討厭把動物當成低等生命的人了!
All the indifference and careless, all the same。


*****


殺一隻鳥,和殺10隻螞蟻,
到底哪一個罪孽比較深重?


lechatrou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圖】炒飯,放在蛋包飯裡。





【圖】蛋蓋飯,with home made sause。





【圖】炸醬麵。


lechatrou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每天寫網誌,到最後常變成流水帳天花亂墜等胡言亂語;
一陣子不寫,又覺得許多珍貴的事件沒有被紀錄。


                    ----- 矛盾blogger語錄


*方向已經暫定了。
當兩個選擇都非常好的時候,也表示兩個選擇各有其缺陷。
終於,我發現一個問號比另一個大。
只希望以後的我,沒有後悔。
也希望以後的我,不要回想起來,太過憎恨自己花了這些時間想這現在很難以後也許很簡單的問題。


*星期天MuMu的驚喜生日會很成功。
橫跨兩國,這次幫忙的人數將近40人,真是暴力多!
我很驚訝於這個不是太友善的男子,居然有這麼多的朋友。
我更驚訝於這個有這麼多朋友的男子,居然神經這麼短~
這個神經很短的男子,有很多人願意理呢!就算他的生日是在一個月之後,哈!


*LE 破冰大典。
雖然擔任小隊長,卻其實什麼都不懂,
還好有Jeffrey緊緊跟隨,還好今年帶到了歷年來我帶過最好帶的一隊。
希望我有讓一些人更喜歡LE,也希望我沒有嚇走太多人。


*夢寐以求的工作。
雖然是無聊的文書工作,
可是這就是現在的我想做的!還想了很久了呢!
工作重,可是老闆親,有什麼比這種入門方式更愜意?
更期望能夠認識大角老人!


明天後天行程滿滿,
覺得非常開心。













lechatrou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電視上說,
男女吵架,男人只有認錯的份。
其實,哪有這回事呀!
(如果有,boy! Am I in the wrong kinda relationship?)


我很不喜歡成為別人不開心的對象,
所以我非常非常極度的憎恨吵架!
有人說床頭吵床尾合或是打是情罵是愛,
這些在我看來都是鬼話!


吵架,是很不舒服的事情。
如果超微控制不好嚴重了點,就可以造成感情上線在未來不可彌補的裂痕。
太兇的吵架,可能夫妻結婚過了大半輩子還可以翻舊帳找出來。
光這樣的嚴重性,大家就知道這種東西不可以輕易嘗試了。


通常吵架是沒有對錯的,
至少,兩個人都覺得自己沒有錯那麼多,才吵得起來。
弄得糟了,兩個人都不爽,還找不到台階下。
一場戰火可以從今天拖到明天,明天拖成一個禮拜。
我就曾經認識一對情侶,吵架起來可以一整個禮拜都不說話,
這還是在一年的交往期內發生的。


我是不可能這樣做的。
一旦有了問題,我寧願不睡覺也要把它搞定。
反正,我也不可能睡得著了。


不過跟MuMu有些不同。
大部分時間他會順著我,看我要講什麼就講;
可是他也有那個辦法哄我掛電話,等下再講。
光那個"等下",他就贏了。
因為等下我的火也消了,吵什麼也忘了,再繼續鬧脾氣我自己也覺得白痴。


上次因為觀念的不同而進入爭論時,
他就很平靜的說,
「現在電話很貴,要吵晚上再陪你說。」
說實在,我也不敢相信我就心平氣和的放他走了。
(雖然之後跑去吵ada吵了一個小時)
晚上他一通電話打來,劈頭就道歉。
這,要怎麼跟他生氣?
不過他道歉完了也叫我跟他道歉,
果然是做大哥的料,
上次也是他教我怎麼治弟妹的。


雖然目前吵架對我們沒有造成傷害,
我也還在訝異於他驚人的處裡方式如此能馴服我,
不過,我看過他真正生氣的模樣,
而我永遠永遠不想變成Nanaimo亂七八糟的bus system,
永遠不想他那樣的對我生氣。


衣服很稀鬆平常的跟我說,每一段感情都會吵架。
很天真,可是我多希望那不是真的。
如果說我不需要吵架來襯托相安無事的幸福,
可不可以就讓我的感情平淡如水的流下去?


lechatrou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