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是個不婚主義者,相反的,我支持婚姻,只是現在不想結婚。
很煩人的是,我媽聽到我這樣說,馬上就Freaked-out了。也不知道為什麼這件事情對他這麼重要,她情急之下聽到的居然是:「我反對婚姻,一輩子也不要結婚」。![](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pic.pimg.tw/lechatrouge/493ce0a444e15.gif)
我沒有反對婚姻呀!這樣說好了,我不相信感情能夠恆溫,所以婚姻可以保障一個不孤寂的未來。我相信婚姻是一種鎖住感情的制度。要不是因為千年的承諾也會變卦,人才不需要婚姻。
(順便碎碎念一下:如果結婚就是為了老死之前有個伴,就不要膚淺只注重外表了,快挑一個善良的個性吧!總之都是醜,又醜又賤又潑辣就慘了!)
話說回來,婚姻也不是萬能的。如果50%的離婚率不是蓋的,那婚姻的保障也只比海誓山盟的承諾好一點吧?只是離婚之後至少感情的痛有金錢補償...是嗎?
人說婚姻是男人的墳墓,我倒是覺得婚姻才是女人的墳墓呢!不管媒體如何提倡男女平等,女人一進了婚姻,名字就改了叫「太太」。2年之後大家都覺得你洗碗煮飯是理所當然;如果先生多做了你就是個幸福的小女人,他就是個難得一見的體貼新好男人(相對的,你跟別人比起來,就不是一個那麼辛苦的太太)。如果你工作累了無法做那麼多家事,人家當你沒有盡到為人妻的責任。(還有人會一直催你生小孩,不管你生活已經忙到快吐。)
No,沒有人給你壓力說你不能做這不能做那,沒有人說你不能保持婚前兩人兩小無猜經濟互相扶持獨立的關係,但是你就是不行,因為你是個「太太」,而3年後,你就是全職的家庭主婦,未來的黃臉婆了!誰管你外面頂天立地是個女強人?家事若處不清,閒言閒語總有一天打到你。
我還是支持婚姻,我相信也是需要足夠的勇氣以及相當的信心,才能夠跨過心理的門檻,許下法律上的承諾,並接受毀約可能的刑責。只是跨過門檻之前,要先有改變身分的心理準備。放不掉自由跟事業上的野心的人,還需要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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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進2個月前,本小姐砸了大錢買了一只手機給自己,新手機的功能取代了我身邊許多的電器,從此以後出門不需要扛著數隻金屬物品上路,方便是方便,可是那天我驚訝的發現我把手機留在工作的地方時,麻煩就來了。
首當其衝的就是鬧鐘的功能。從我有手機之後,我的音響鬧鐘就變成備用了(而且音響鬧鐘對我的效應實在太小,因為音樂太好聽)。發現沒有手機的那個晚上,我找遍了家裡也找不到一只鬧鐘。勉強的用了我的音響鬧鐘,結果第二天就睡過頭了。(拍拍手)
另一個當然是通訊的功能。人紅不紅在這個時候並不是重點,一個人晚上九點十點要撘公車回家,怕死找不到人救才是重點吶!平常(如果我有記得)撘公車的時候都會把手機放在口袋裡,以免包包真的被搶了,我還有辦法打電話請人幫忙。一個人在暗路走,如果可以打個電話跟朋友說說話,也是比較安心。沒了手機,有種突然跟全世界都失連的感覺。另外也是因為隔天要跟朋友出去玩,而手機是主要溝通工具,我又前一陣子加了簡訊功能,不用白不用!
手機裡同時也存著所有通訊錄,從好朋友到門口的麵攤;從剪頭髮的到辦加拿大公民的律師,電話都在裡面。還有撘公車的路上,沒有音樂的陪伴,路好像又長了點。不過這些東西都還好,因為我只跟它分開13個小時而已。
沒想到自己也進入了這種沒有手機就活不了的生活。現在我所有的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裡,我可要好好固守我的好籃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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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心情起伏還蠻大的,其實很懷疑這是X基因在作祟。情緒高漲時很像神經病;當一個人坐在電腦前面對鍵盤,卻會寫一些灰灰暗暗,元氣死光光的文字。
檢討一下最近的生活,發現工作跟玩是我唯一的顏色!那我不就跟肝功能不好的人一樣嗎?人生是黑/白的呀!
繼續檢討,發現拍照的數量又大幅減少。打開我的小黑,裡面的照片全是食物,玩樂這麼開心,為什麼我只拍食物?!我根本就不太會整理食物的照片,我也不愛看食物的照片呀!
說到拍照數量減少,就覺得對不起我的Flickr Pro account,對不起我的30塊,然後就更對不起借我卡的好人。尤其之前Paypal又說什麼我的account有問題什麼的,害好人冒險了。然後我又不好好擅用每個月2G的上傳量。(天呀,我是罪人!)
然後再來懺悔我的書單。書單,什麼書單?!本小姐根本沒有書單可言啊啊啊!
上個月信心滿滿的說讀完傷心咖啡店之歌後要來討論感想的,現在,我看光之前讀過的內容我就忘掉一大半了!
這個月內有碰到我的手的書,除了課本之外,就是睡前小翻一下的漫畫,跟今天跑PR用的LeMook了。啊啊啊,我好想把旁邊「沾點書味」的分類殺掉,以免丟人現眼喔!
稍為檢討下來,發現讓生活無奈的癥結還挺不少。工作跟玩都只能讓腦子暫停一下,而不能充實自己,根本的剷除煩惱的原因。-為什麼這句話聽起還好像公民教育的課本啊?-總之,I NEED A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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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的,我不是攝影師,
否則,我就可以分享,我眼裡的世界。
沒有霧的晚上,黃色燈光灑在古老建築物的交錯陰影,
拉屎把鼻子貼近,叫我起床時,閃亮的大眼睛,
黃斑的葉子,飄過地面,與風吹起的黑色大衣衣角,
所有光亮的,迷濛的,黯淡的,鮮豔的,都這麼美麗。
我的眼睛,比快門更精準;
我的眼睛,沒有色差(大概);
我的眼睛,連結著腦,為畫面增加了思考。
我眼中的世界,真的很美麗。
只是很可惜,我不是攝影師,
所有的美麗,都只能放在我30MB的大腦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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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 call me stupid, but you can't call me a bitch, because I want you to think I am stupid, but I am no 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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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好想去旅行。大部分同是有一萬塊在帳戶裡,他們買二手車,剩下的錢就是旅行基金。我,就算有兩.萬.塊,還是窩在這裡的錢奴。
錢奴,是不願意看到戶口裡的錢第一個數字改變的。換句話說,除非我有夠多錢,我不可以花超過兩萬塊裡的9千9百塊,或是20萬裡的9萬9千9百塊。這樣,就是我的省!
出國玩要花多少?一玩起來本小姐的貴氣就發狂般散出來了。從小旅遊就有爸媽支付一切,雖然都是在環島的距離,可是吃好的睡好的,讓我根深蒂固的以為,出去玩就要當國王!旅館真不是我在說,我真的很挑。要是住不好,我可能還會到附近的五星級旅館借個廁所,望梅止渴一番。更別說我對美食的憧憬了。照我這種要求,我不能輕易帶著我的9百塊去旅遊。(對,我的帳戶只有兩千塊)
歐洲跟不是歐洲的地方,聽起來都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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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點老古板。
雖然常常很High
雖然黃色笑話講得很大聲
雖然偶而吐嘈不留情
可是跟不是朋友的人一起就會莫名的安靜,變成一個過分乖巧的老古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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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eeeeeeze](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static.flickr.com/71/222202071_aa380e666b.jpg&width=500&height=375)
【上圖】在麗晶廣場尖東吃火鍋。老爹請客,大家努力吃 Plz。
記得高中的時候,中午都為了省錢只吃福利社裡最沒營養的食物(泡麵蘋果麵包等)。可是當時省錢並不是為了什麼偉大的夢想,只是因為沒有零用錢,所以要摳一點,才有漫畫看,才能出去玩。
到了溫哥華,雖然還是沒有零用錢,不過因為家裡不同的金錢處裡方式,加上這裡的娛樂沒有台灣多,也沒什麼小錢好花,所以我過了幾年沒有狂花錢也沒有特別省的日子。
如今,感覺自己有點回到了高中時代。午餐晚餐都捨不得買,寧願蹲在店後的房間啃早上烤過的吐司配水,反而比較心安。好像血液在提醒自己:多買一個麵包,你就要再多工作一個小時一樣,嚇死人。
雖然這次省錢並不是為了玩,可是玩得還是要玩。我要再三對自己強調,工作不是一切,我不是工作狂,我需要生活。所以要玩,玩了以後才有一個更好的Cat。所以唱歌電影樣樣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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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我看到的一個男生,熊熊就被他電落去了!
這就是我要的型啦!
![](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www.vcharkarn.com/vcafe/bunterng/uploaded_pics/AC2958x43.jpg)
Victor Krum。
我不喜歡哈利波特,書看了幾本,電影睡了幾次。雖然愛做白日夢,我卻對這種科幻到毫無根據的童話故事沒有興趣。
可是我真喜歡Victor Krum這個角色,大概被刺中要害了,哈哈!(這隻我要抱回家做老公啦!(羞...not))
也是因為這樣我才願意重新抱起哈利波特的書開始啃(雖然很緩慢)。
其實,Cedric當然也很可愛,不過我只喜歡他的長相。
![](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static.flickr.com/33/64845190_15ec0aabb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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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旅遊慾激增,談話中也對各個國家的風景話題特別敏感。一向對有家的2個地方感到滿足的我,最近是怎麼搞的?
歐洲埃及西藏是我可以馬上想到的,古蹟博物館是我的大興趣。不過其實哪裡都好,讓我去跑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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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要說起來,我不是沒有想像過我的婚禮要是怎樣,我只是無法將之具像化。
舉例來說,我知道我要穿美麗的婚紗,可是我沒有辦法決定該是要削肩拉下來還是乾淨俐落的緞帶;不信教堂宗教所以去除古典的禮堂,反而一直冒出在大街上搭棚辦桌,粉紅色塑膠桌布跟我每桌敬啤酒柳橙汁的畫面;不排除婚禮其實只是到法官面前蓋章。婚禮後蜜月一定很好玩,不過所有度假都好玩!
儀式有多重要,我們對儀式都有一些憧憬。就像吹熄生日蠟燭,看似無厘頭,卻一定是謹慎的(哪個人敢再吹蠟燭之前玩cake fight?)。婚禮很落入俗套的說,就是愛情的見證,不能鬧著玩,所以才引發出更多憧憬吧?
羅曼蒂克如我,卻沒有對婚禮的憧憬,大概對我來說婚禮並不是羅曼蒂克的定義。(That means everything else is!)
明天what I like about you 大概應該會演 Val結婚的那一集!好想看!Vince & Vic都好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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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檢查錯字
喜歡想要用圖案來表達語氣,卻太懶得到首頁上開表情符號。
不諳網路語言,不會對談。
對他牠他她的分別卻很在乎。
只是突然發現最後那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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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想法在腦袋裡轉個300遍,它就會住在哪裡了。
這些想法簡單至「嘿,我很厲害!」到「把同一隻手的食指放在中指上會帶來好運」的各種奇怪想法都通行。
因為深信不疑,所以冥頑不靈。我相信這個想法更相信這個想法讓我固執又覺得如果知道這個想法就可以改變所以頭腦裡面充斥著矛盾的一堆想法相互抗衡著。(愛上不停頓沒有標點符號的句子了!而這句話我真覺得再適合不過。)
唉,我不是擇善固執的那淚人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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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我想要做一個快樂的人。只是對快樂的定義我還有一點容易動搖。
(這是今天欠自己的一個結論,下篇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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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心情好好,雖然睡眠有點不足,可是可能因為品質很好,精神一級棒。發現自己一直在說話,而且很大聲,旁邊的人大概覺得我很奇怪吧?原本有點小丟臉,可是我真的很喜歡這樣的自己。其實Catherine應該要是這樣的,隨時開開心心,蹦蹦跳跳,很hyper,難過裝自閉的其實都是Catherine的邪惡分身。將我誤認成為憂鬱病女人的親朋好友們,醒醒吧!你眼前的才是真正的我啊!!!
啊~ 精神好好,想做什麼就衝去把它完成,沒有猶豫,效率也高。我好喜歡有幹勁的感覺!
加油加油衝衝衝!把所有事情都做完!!
ps. 謝謝,我的願望好像真的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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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電視騙走了。
哇啊啊(泣)~
.......我討厭愛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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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習:愛上就狂愛,直到天荒地老或不愛。
-愛吃的東西要拼命吃每天吃吃到膩-
例:Deli的Brownie,Burger Place的漢堡,Snack Attack的Cheese Delux Wrap
-愛上的外套要每天穿拼命穿穿到爛-
例:Boxing Day買的外套,到現在只有一天出門沒穿它
-敗到的皮靴也要每天穿死命的穿!穿穿穿,穿到爆-
....ㄚ米糕...我沒有裙子配!
血拼的日子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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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some reasons,
我甘願的相信我前世是一隻印度豬。
也許是因為我了解不管可不可能,
前世不可考,也就跟尊嚴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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