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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矛盾又會鬧脾氣的笨小孩。還好的一點是,如果我平常收斂點,那就只有我的男朋友會知道(and it really sucks to be that sucker)。這樣說起來,突然覺得很對不起願意跟我交往的人。我個性裡的彆扭,大概是女生裡的極致吧?


就我所知(been told),其中一項我最任性的要求就是:我希望你做我想做的,並且很願意去做。我的rationale是這樣的:『你不做我當然會不爽!』&『你做得不爽那又何必呢?』。基本上,雖然要想控制他人腦袋裡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可是我因為想要的要不到而不開心,其實技術上來說也不算錯。


What about 完全表現出來我的不爽?


這就是朋友跟男朋友的其中一個差別了。在朋友面前我儘量是保持天真無邪溫柔可人善良的,可是在男朋友(家人等)面前時,我就變得很...講究平等。而鬧脾氣呀咿咿啊啊的呀,不是我自誇,我真的是高手!以前我曾經這樣形容過自己:「順我毛生,逆我毛死」,獅子座是略為火爆了一點。


目前馴大貓的馴獸獅還蠻有一手的。在對的時間給個擁抱,傻笑說抱歉,簡訊裡的問候和笑話,差不多都恰到好處。從來沒有任何人在我心情低落的時候假裝周杰倫逗我笑!我想這點比什麼都值得稱讚。有可能我在熱戀期,所以笑傻了。可是我努力推自己到客觀點評估,還是覺得Nathan做得不錯。


我這麼難搞,可是目前都還能心情愉快,不是馴獸獅的功勞是什麼?




Am I grossing anybody out yet? 好糟糕喔,這個之後吵架的話再拿回來比,一定會很心酸。


哎呀不過也還好,Nathan並不是我網誌的忠實讀者,所以可能有些朋友不喜歡,不過至少我還能盡情宣洩我的喜怒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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