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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我有沒有寫過這件事情,
不過曾經發現以前的女同事,身邊都有會付錢的男朋友。
只要是一起出去玩,吃飯逛街,只要是她喜歡的,他都買。
以前覺得這是文化上的不同,是"被白化的人"才會做的事。
不過後來發現,各種民族都有類似的行為,
有些男朋友還會定期給零用錢
我常常自嘲說,啊,真是找錯男朋友了。
可是我不喜歡都讓別人幫我付錢。
也許特別的日子,可以有特別的待遇,
但是他的錢也是錢,是辛辛苦苦賺的,
就這樣花在另一個沒有為這份錢打拼的人身上,
我如果是男生,會掉淚的。(變男生了還是龜毛)
要是還是學生沒有收入,
花他爸媽的錢,還得跟他爸媽說謝謝,
。。。我不幹!
我相信這是一種陋習,是該改掉的。
讓他花錢(養我)是一種債。
如果是人情債,因為是女朋友,所以也許我可以對你好一點還你
(這當然要看情況,人情債也是債),
不過錢是一個數字,
用錢養我講難聽點就是買了我。
我可不希望任何人"買"我。
情侶畢竟只是情侶,不是家人,
還有很多不定數,也許以後不會在一起。
情侶之間人情債已經難免,
不要再被實質的債務綁住了。
除非你是個可以欠債不還又沒有罪惡感的人。
因為看了【這篇文章】而生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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